沈科教发文〔2024〕6号
各教学单位:
根据《沈阳科技学院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培养及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关于开展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》相关文件精神,经教师个人申报、教学单位初审、职能部门审核、校学术委员会投票通过,现将通过“双师双能型”资格认定的教师名单予以公示,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4年3月23-25日。
公示期间接受监督,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于2024年3月25日16:00前以电话、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实名制反映给教师发展中心。
联系人:刘 佳
邮 箱:sk_jfzx@126.com
教师发展中心
2024年3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