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(部)、单位:
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,优化师资队伍结构,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和合格评估基本要求,现将下半年培训工作重点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要求
1.根据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有关“注重应用型办学特色培育”“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”等相关要求,各招生专业要采取有效措施丰富教师专业(行业)资格和任职经历,提升专业教师实践能力,确保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30%以上。
2.各专业要摸清家底,分析师资现状,依据学科专业建设需求,明确各专业所需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数量及现有情况比例。
二、重点工作
1.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数量未达到合格要求的专业,应利用下半年组织选拔优秀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,争取在年底之前达到合格要求。
2.系(部)要合理利用好教师培训经费,集中解决各专业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合格达标问题,向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培养以及教师实践能力提升方面倾斜,确保评估合格。
三、资格认定
学校将依据《沈阳科技学院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(修订)》相关规定,在企业挂职锻炼5个月以上的教师,学校可认定为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,资格认定工作另行通知。
四、材料提交
1.请各(系)部于6月30日前将各专业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具体情况统计表(附件1)及下半年具体培训方案电子版发送至教发中心邮箱:sk_jfzx@126.com,纸质版送交二教314办公室。
2.培训方案具体要求:下半年培训方案内容应包括本系(部)各专业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具体情况以及培养计划,具体到专业、人员、培养方式、企业情况、经费使用计划以及具体落实时间等。
附件:
1.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情况统计表-模版
2. 2023年下半年教师培训方案-模版
教师发展中心
2023年6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