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科教发文〔2024〕8号
各教学单位: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教育信息化2.0行动计划》文件精神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,提高信息化创新教学应用和教育管理水平,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开展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》相关工作要求,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作品遴选活动,并将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交流活动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设置
本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高等学校组项目设置如下:
1.基础项目
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:课件、微课、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。
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:融合创新管理案例。
2.专项项目
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案例。
二、参加人员
我校专任教师、管理人员、教育技术工作者均可参加。
三、组织形式与时间安排
本次活动分为初审选拔和校内评审推荐两个阶段。
(一)初审选拔阶段:即日起至6月20日
1.初审选拔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,具体要求如下:
(1)教师可自行选择参赛项目。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,不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作品;第二作者及以上人员可参与2件作品。
(2)作者需按作品类型准确填写相应的作品登记表(附件1),作品登记表和作品均需按照“系部-作者姓名-作品名称”命名。
(3)具体项目说明(参赛作品要求)详见附件2,推荐遴选参考指标详见附件3。
2.初审结束后,各教学单位按限额推荐作品参加校级评选,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4。同时,需为每件作品提供不少于100字的推荐评语,并填写教学单位推荐意见(附件5),并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推荐作品及对应的《作品登记表》、《教学单位推荐意见》、《作品汇总表》(附件6)按项目类别单独建立文件夹,以系部为单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。
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sk_jfzx@126.com,作品登记表、推荐意见及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综合楼309办公室。
(二)校内评审推荐阶段:6月21日-26日
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,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交流活动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加强组织实施。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、动员教师积极参与,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,认真做好作品初审选拔工作。
2.严把质量关。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尊重教育规律,严把意识形态、民族宗教、领土国界等敏感问题。同时,各单位提交的作品应是为本次活动设计、制作的原创性作品,不接受已在历年此项活动中获得奖项的作品。不接受个人申报。抄袭、造假等问题一经发现,取消作品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。
3.强化推广应用。各教学单位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,积极开展优秀作品交流展示活动,加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广应用的力度,切实提升优质资源使用效益,促进提高教育质量。
五、奖项设置
校内评审将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出校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。同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交流活动。该奖项将计入教师年度绩效考核,并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评条件。
六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黄歆然 联系电话:024-31969583
附件:
1.作品登记表
3.推荐遴选参考指标
4.作品推荐名额分配
6.作品汇总表
教师发展中心
2024年5月31日